「我女朋友偷吃,我該原諒她嗎?」我的好朋友這樣問我。
『你們不是才交往沒多久,感情有深到放不下嗎?』
「是交往沒多久,但是我已經等她等了兩年了。」嗯,沒想到我還有個深情的朋友。

但,這樣還不夠清楚嗎?

也許是旁觀者清,懂? 不懂?
我親愛的朋友,仔細聽我分析,其實我要給你的道理就是這麼簡單。

她讓你等了兩年,好不容易你們有機會交往成為戀人,她卻背著你出軌.....
還不夠清楚?

『她不夠愛你。』---就是這麼一個簡單的答案,也是個很簡單的邏輯。
但我清楚,大家也都明白;大多數的人總是無法接受殘酷的事實;
也或許是每個人對感情的價值觀不同吧!

有人要天長地久,也有人只要曾經擁有;但大多數的人既想擁有也想天長地久(簡直是廢話)

還有一個朋友,追一個女生追了七年;卻在交往一年後因為第三者而被迫分手。
真正愛你的人,應該會想珍惜你、把握你;怎可能讓你等這麼久,等到有可能失去你?

當你長時間地追求一個人時,對方終於被你感動而有結果並不代表他(她)也愛你;
不排除日久生情的因素,但大多真實的理由是『她(他)不夠愛你(妳)。』

我承認,我很一見鐘情,而且是非一見鐘情不可;
一旦有了開始,就不會停止;一旦停在開始,就不可能再比朋友更進一步。


『我原諒了她,是不是很遜?!』大多數人無法參透。
『因為我放不下啊!』.....因為兩年?


My dear friend~
珍惜你所擁有的現在吧!
即使未來你和她的結局只是曾經。



「一定要幸福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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